
8根金条、15万元现金遗产怎么分?杭州大伯三个子女一闹就是5年
杭州一对老夫妻省吃俭用攒下8根金条,想着黄金保值将来可以作为生活保障,没想到日子慢慢好起来,老太太却因病去世了,而那8根金条成了三名子女矛盾的导火索,让原本和谐的家庭闹得不可开交。为此,一家人还多次上司法所、找和事佬调解,一闹就是5年。
夫妻俩的共有财产是15万元左右的现金、8根金条和少许金器。其中,15万元的存折掌握在老大手里,8根金条老二拿着,老三拿着少许金器。因为这些,兄三人闹得不止不休。
2017年初,李大伯无奈之下,求助于石桥司法所,希望能帮忙调解家庭纠纷。经过一番调解,老大主动提出赡养,但要求15万元现金要交给他,用于父亲的医疗费用。三人签订了一份调解协议:遗产不作分配,父亲由大儿子赡养,父亲的日常医疗费用超出500元的,从15万元存款中扣除,所有开支明细需告知弟妹;二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小儿子支付800元;8根金条由女儿来保管,如李大伯要使用金条,需子女三人共同见证。这一方案的提出,让三个子女的纷争终于歇火。
小库解析:自古以孝为先,回顾案件本身,我们发现,矛盾产生的源头是李大伯对于金条、金器等没有完整的产权,而没有产权的原因,则是李大伯的老伴在生前没有立下合法的遗嘱。
从李大伯的妻子过世后,几个子女就开始因为金条、存款、金器而吵闹。现在很多子女把自己对父母的付出和从父母那里得到的回报作比较,而这种“回报”,通常就是指遗产的多少。这种情况,在夫妻双方有一方过世的情况下显得尤为突出。
浙江遗嘱库数据显示,立有遗嘱的丧偶老人中,有七成老人与子女在过世配偶的遗产分配上产生纠纷。与配偶一起订立遗嘱的老人,有五成首先保障了配偶的权益,之后再考虑子女的继承。
虽然我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是需要履行赡养义务的,但因财产问题而产生的家庭矛盾时有发生。为了保障自己以及配偶的合法财产权益,我们的老年朋友依然要合理监督,通过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