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丈夫不幸意外去世,由于一时疏忽,女子竟被赶出家门
王女士自年轻时嫁给李先生之后,就一直跟随公婆住在他们的公房里,公婆的女儿嫁的比较好,但却很少关心父母的生活,多年以来,回来探望父母的次数屈指可数。2011年,李家买断了房屋产权,差价由李先生支付,只是当时为了节省暖气费,房子就一直登记在了父母名下。2019年,李先生母亲去世前曾留下一份遗嘱,表明以后房屋归李先生所有,自此以后,李先生夫妇便一直住在这座房子里,过户的事情也没放在心上。
李先生为人直爽,谈吐幽默,两人婚后的生活十分甜蜜。但好景不长,在婆婆去世不久后,丈夫也突发心梗去世,这让王女士悲痛不已。强撑着处理完丈夫的后事,大姑姐来家里说要拿他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去单位帮他们去领丧葬费,王女士没有多想,重要资料全部给了她。
从丈夫去世后,王女士就每天在家里以泪洗面,想到过去种种,总是心疼得不能自抑。但现实并没有给她多少悲痛的时间,另外的打击接踵而至:丈夫的姐姐要求她立即搬出她居住的房子里!
王女士在这座房子里住了大半辈子,自然是是拒绝搬出去的,但是没几天,她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大姑姐将她告上了法庭,要求腾房。
王女士很困惑,若房子还是父母的,那大姑姐自然是有份额的,可这房子明明是丈夫的呀!大姑姐又凭什么来闹呢?王女士实在想不明白。
在法庭上,王女士据理力争,称自己有老人的遗嘱可以证明,但当法院让王女士拿出遗嘱来证明时,她恍然发现遗嘱消失不见了!思来想去,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大姑姐当初趁着帮她去办丧葬费的时候偷偷把遗嘱给藏起来了
可是法庭是讲究证据的,王女士拿不出遗嘱,房子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李先生父母的遗产。最终,王女士和大姑姐各分到一半的房产份额,而王女士,也面临着即将无家可归的处境。
对于王女士的遭遇,我们深感痛惜,如果没有这个意外,相信她能与丈夫度过一个安稳幸福的晚年生活,但现实总是残酷的,到最后,王女士不仅失去了老公,连住得地方也没有了。原本王女士是可以守住房子的,只因为她太相信外人,没有保护好遗嘱。
李先生的母亲已经立了遗嘱将房子留给儿子,如果有遗嘱原件可以证明,即使没有过户,房子也属于李先生。李先生离世后,只有王女士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房子自然可以由王女士一人继承,这样一来,王女士下半辈子有了安身之处,生活也有了保障,相信这也是与她相爱几十年的丈夫想看到的结果
现在一部分人已经意识到了遗嘱的重要性,也纷纷立了遗嘱,但对于遗嘱保管还存在误区。在生活中,因为遗嘱丢失而延伸出的家庭矛盾亦不在少数。浙库在这里提醒大家,遗嘱保管和订立遗嘱同样重要,大家在订立好遗嘱之后,一定要对遗嘱做好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