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预约

联系客服

电话咨询

0571-86576052

联系地址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法规案例 > 相关案例
私生子是否为法定继承人,可继承遗产?

私生子是否为法定继承人,可继承遗产?

刘某(此处为化名)自己经营着一家公司,妻子林某(此处为化名) 因体弱多病常年在家休息,两人早年育有一个儿子小刘(此处为化名)。



刘某因工作原因需经常出差谈生意,10多年前于一次出差途中认识了李某(此处为化名),并产生了感情且在外地与李某同居,



第二年李某为刘某生一子叫小小刘(此处为化名)。





小小刘之后十余年一直跟着母亲生活。2021年6月,刘某突发疾病,因抢救无效当场死亡,也没留下遗嘱。其名下有一间商铺、三套住房,和近千万资产。



刘某因病去世后,妻子林某还未从丈夫突然离世的伤痛中缓过神。李某就带着儿子小小刘找上门来要求继承刘某的遗产,


对于突如其来被告知的背叛以及有其他自己之前不知道的人要参与瓜分遗产,林某差点当场晕厥。等林某稍微缓过点神后,双方因为遗产继承的事发生了纠纷,


最后只能求助于法院来解决。


经法院审理后,法院的观点很明确:根据民法典的继承编规定,虽然李某并不是刘某的合法妻子,但是小小刘属于刘某与李某的非婚生子女,



在遗产继承上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与义务,有权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继承父亲的合法财产。



因此,刘某去世后,他的妻子林某、儿子小刘,还有非婚生儿子小小刘都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其遗产。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浙库有话说:


看了以上法条与案例,不难理解非婚生子女(即私生子)在法律上也是合法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之一,享有着继承权。


因此最保险的方法就是,当事人一定要在自己身体健康、沟通交流正常的时候去专业的机构办理一份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在遗嘱里提前分配好。


这样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纠纷,更有利于家庭的和谐。


上一篇:子女购房父母出资,这是赠与还是借贷

下一篇:“奥密克戎”偷走了我最亲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