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订立遗嘱也需要听从子女的心愿吗?
文中为化名
王老太是高知分子,很有文化,老伴也是退休干部,二人一共养育了四个子女,都很有出息。
早些年分房子的时候,四家都参与过讨论,所以王老太和老伴早早就已经商量好要如何处置,大致都跟子女约定好了。子女也明确表示不会有任何问题,大家姊妹几个自然会处理清楚。
但是这几年,王老太发现其中一个孩子在提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有点避讳了,王老太就觉得说不定其他子女也会另有想法,还是立个遗嘱把事情敲定下来才好。
在了解过遗嘱订立的注意事项后,王老太想着既然要做就做到最好,因此决定邀请浙江遗嘱库工作人员上门服务。
没想到到了正式办理的时候,王老太的其中两个孩子不干了,他们留在现场不肯离去,表示母亲必须要在他们的亲眼见证下办理遗嘱。
浙库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老人及其家属这不符合见证流程。
沟通过后,王老太没能够说服子女,她表示只能先放弃这次的遗嘱办理,接下去跟子女好好商量,再来正式办理。
浙江遗嘱库有话说
在这里浙库要提醒各位,遗嘱须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想法和意愿,作为子女应当尊重老人的想法,不该以任何形式干涉父母遗嘱的订立。
另外,希望大家能明白,立遗嘱是我们每个人的权利,我们完全有资格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订立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