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儿子意外去世,改嫁儿媳竟盘算“前婆婆”的财产
严女士(文中均为化名)去年在浙江遗嘱库办好了登记手续,这次来是想替自己的母亲预约办理遗嘱。
通过严女士的表述,我们得知原来她的母亲今年已89岁高龄,严女士还有个弟弟,但弟弟已过世将近30年,提到弟弟,严女士不禁落泪。
弟弟从小就很听话懂事,由于父亲早逝,母亲一人抚养孩子十分艰难,于是严女士很早就出去工作了。后来弟弟成家,弟媳妇很强势,总责骂弟弟没有能力创造物质条件,甚至还会动手,而弟弟性格内向,也一直默默忍受。严女士回娘家探望时也会去弟弟家送点钱接济一下,得知弟弟有严重的营养不良,严女士心疼不已,为此和弟媳妇争吵起来,此后便再也没有来往。而严女士没有想到,那是见弟弟的最后一面。由于长时间劳作,又加上营养不良,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弟弟连人带车翻入水塘,生命永远定格在33岁。
而弟媳妇在弟弟去世后两个月就带着一岁不到的侄子改嫁了。
在得知母亲的房子拆迁后分得一笔拆迁款和一套房子,弟媳妇动了心思,竟然让侄子开口向自己的奶奶要房子和钱,理由是拿弟弟应得的那一份!严女士很愤怒,“她改嫁之后从来不让侄子联系我们。就算要拿弟弟的那一份,也应该替弟弟尽孝道的,老妈的财产怎么肯给这样一个心狠的人!”
幸运的是我们在见到老人的时候本人头脑清醒,思维清晰,在说到财产分配意愿时一再强调,这些年一直靠女儿养老,所以房子一定要给女儿,至于拆迁款还是会给孙子留一部分,毕竟这是儿子唯一的血脉。
《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假如严女士的母亲没有立下遗嘱,或者已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孙子就可以代位继承,和严女士同样是法定继承人。因此,“遗嘱”能够实现财富定向传承,恰如严女士的母亲按照自己的心愿分配财产,不仅能够给女儿保障,也可以安心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