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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换人生28年”事件中,许敏当真会一无所获吗?

“错换人生28年”事件中,许敏当真会一无所获吗?

“错换人生28年”事件相信大家早已有所耳闻,由于当时抱错孩子而引发的悲剧让现在的许敏痛不欲生,这起案件涉及的关键点有很多,今天我们来谈一谈关于江西房产的事情。

28年前,许敏夫妇与杜新枝和郭希宽夫妇抱错了儿子,由于事先并不知情,许敏夫妇将姚策尽心尽力扶养成人。谁知,“儿子”竟患有肝病,这让原本对孩子寄予厚望的许敏夫妇心灰意冷,要知道,肝病的治愈率是很低的。但是他们仍然坚持为孩子治疗,唯一的愿望就是想让孩子健康平安的成长,而为了这四个字,许敏夫妇付出了所有。

向母亲借钱,卖掉曾经的学区房,只为给姚策购买江西九江的那套房产。可就在治疗肝病的过程中,徐敏发现姚策与他们夫妻二人的DNA不匹配,意味着姚策并不是她的亲生儿子。但亲儿子下落不明,姚策又是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终归是不能不管,只希望这笔钱能够在姚策治病过程中起到作用。为了拯救姚策生命,许敏夫妇费尽心血,为了寻找姚策亲生父母的肝源,一路奔波,数次的往返江西和河南两省之间。虽过程波折,但最终找到了姚策的亲生父母,也在无意之中寻找到了失散28年的亲生骨肉。不幸的是,姚策最终还是留下他的双亲和妻儿去世了。

姚策去世后,许敏夫妇本想拿回自己出钱购买的房产,早在2021年1月,姚策在北海旅游期间就曾发视频称会把房子还给许敏夫妇,3月12日,熊磊也曾打电话说归还许敏房产,还说杜承认偷换孩子。但3月15日,熊磊却斥20万巨资请马洪涛律师代理房产案件,双方因此打上了官司。许敏夫妇为此寻找各种证据,其中包括九江房产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票据、还贷流水记录、几十万装修费用的发票、以及许姥姥的20万借款手写证明、并盖章签字和自己所描述的购买房子的经过。但许敏忙碌了很长时间找到的证据,却被马律师一口否认。在法庭上,马洪涛指出,许敏提供的所谓的证据,和房产没有任何关系,这也只是证明了许敏是姚策房子的出资或者是借资人。现在姚策去世了,他的继承人应该是熊磊以及儿子姚子楷,还有亲生父母杜新枝和郭希宽。

“错换人生28年”事件中,许敏当真会一无所获吗?

如果根据《民法典》继承编,姚策生前没有立遗嘱,那么他的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即他的亲生父母、妻子和儿子。

相信关于马洪涛律师的证词大家都有不一样的看法,现在大家已经知道,许敏夫妇不是姚策的亲生父母,但是许敏夫妇养了姚策那么多年,那他们是否成立是姚策的养父母呢?是否他们也该有这个继承权呢?

“错换人生28年”事件中,许敏当真会一无所获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如果成立扶养关系,许敏夫妇就有姚策的继承权,如果不成立 ,那么姚策的财产将由姚策的亲生父母继承。

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在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中,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许敏认为姚策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才给他买了房子,但事实上,姚策并非是许敏夫妇的亲生儿子,这应当成立重大误解,可以依法撤销对姚策的赠与。

“错换人生28年”事件中,许敏当真会一无所获吗?

目前案件还在受理,最终判决还是要看法院怎么判定,不管怎么样,小库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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