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阿姨想卖房治病却受到阻碍是为何?
胡叔叔与刘阿姨都是中年再婚,双方之前各自有两个孩子,胡叔叔与前妻张某育有一个儿子和女儿,离婚之后女儿归前妻抚养,儿子归自己抚养。刘阿姨与前夫钱某育有两个女儿,其中小女儿是归丈夫抚养,大女儿跟着自己。
胡叔叔与刘阿姨于1994年结婚,婚后两人努力工作,赚得了一些积蓄,购买了两套房产,一套房改房,一套商品房。结婚后不久,胡叔叔的儿子因为身患疾病去世,留下了他的妻子李某和一个女儿。去年疫情期间,胡叔叔也因病也离开了人世。随着老伴的离开,刘阿姨的身体也每况愈下,前不久突发疾病,好在被及时发现抢救过来了,现在住在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但是巨额的医药费让她逐渐力不从心,她决定要卖掉一套房产用于自己在康复医院的费用。
治疗费用刻不容缓,她第一时间拨通了房管局的电话,对自己的房产如何出售问题进行咨询,而房产工作人员告知她,该房产她无权出售,这让刘阿姨瞬间蒙了,怎么自己和老伴打拼买下的房子,自己还没有权利卖呢?
原来,根据民法典《继承篇》现行规定,夫妻在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胡叔叔离世时没有立遗嘱,因此属于胡叔叔的一半房产要按法定继承分配给他的继承人,而父母、配偶和子女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都可以继承。
胡叔叔的父母已经离世,儿子虽然已经离世,但是其孙女可以代位继承,因此,属于胡叔叔的那一半财产将由刘阿姨及胡叔叔的女儿和孙女共同继承,刘阿姨若想卖掉房产,则需要先析产之后征得其继承人的同意才行,而胡叔叔的女儿自当初胡叔叔离婚之后都没有跟他们来往过,联系方式什么的都不知道,这可愁坏了刘奶奶。
在熟人的推荐下,刘阿姨拨通了浙江遗嘱库的电话,来向我们寻求帮助。由于胡叔叔当初没有立遗嘱,浙库只得告诉刘阿姨她需要联系到其他继承人,询问他们是否同意卖掉房产。
其实,现在仍有一些人没有立遗嘱的意识,一些则是因为家庭和睦,子女和谐,自己身体也还健康,没有立遗嘱的迫切性。但人们不知道的是,遗嘱能防范的不仅仅是家人间的矛盾纠纷,还能给家人省去不少麻烦事,早立下遗嘱,是给家人的一个保障。如果胡叔叔当初立了遗嘱,将房子留给当初与她一起打拼的妻子,那么现在也不至于出现刘阿姨没钱治病的情况。
在浙库,我们见证了太多人因没立遗嘱而产生不幸,有的是养老问题,有的是看病问题,因为没有立遗嘱,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或是延长了解决的时间,这对于老人或病危的人来说,是等不起的。也有已患绝症的老人来浙库立遗嘱,给另一半以后的生活留下保障,是因为他们已经了解到老年人生活的不易。对比没有立遗嘱的人来说,立遗嘱的人给留在世上的亲人带来了莫大的方便,在我们看来,这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