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继承的法定效力与执行顺序案例
张大爷请了李阿姨到家里做保姆。为让李阿姨能安心留下来照顾自己,张大爷与李阿姨签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张大爷声明:李阿姨若能照顾自己终身,那么自己过世后房产与存款都由李阿姨继承。此后,李阿姨也一直尽心照顾张大爷。
过了几年,张大爷又写下多份遗嘱并公证,要将名下房产留给两个儿子。张大爷去世一个月后,他的两个儿子要求李阿姨归还父亲的房产。最终,法院判张大爷的房子归李阿姨所有。
解读:
“儿子手中有最新的、法律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老人的房子为何还是归了保姆?”相信不少人都有这样的疑惑。这里就要给大家引入一个新的概念了——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从法律效力与执行顺序来看,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也就是说,遗赠扶养协议与其他形式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不论设立的先后顺序,都以遗赠扶养协议为准。
在这个案例中,李阿姨手中有遗赠扶养协议,并且也履行了协议规定的义务,所以她有接受遗赠的权利。